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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肥料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2-09 10:58:04

  各市(区)农业农村局:

  今年以来,主要肥料品种价格波动较大,对肥料生产、市场销售、农户备肥带来不利影响。当前即将进入秋播备肥用肥关键时期,为确保秋冬农业生产用肥安全,保证肥料产品质量,保障秋播顺利进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加强肥料市场检查

  加强肥料市场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伪造产品产地、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无证生产,标识标签与标准或者登记备案信息不符,假冒及利用他人化肥注册商标制假售假等。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劣、无证、冒证和虚假宣传、网上骗局等违法行为,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协同履行肥料质量监管责任,依据有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迅速查处,及时曝光。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实行首接负责制,不得推诿敷衍,确保查处假劣肥料工作不落空。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,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。近期,省农业农村厅将分区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。

  二、加强肥料产品抽查

  加大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,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,严格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原则组织开展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以适当形式公告抽查产品质量,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肥料质量,保障农民用上放心肥。各地市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抽样检查,重点抽查有机肥料及复合(混)肥料产品,各地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产品,要及时上报抽查结果,加强信息共享,形成监管合力,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。

  三、加强肥料信息调度

  加强与发改、工信、供销等部门系统配合,开展秋播期间化肥产品生产供应、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使用情况调研摸底,重点监测生产企业、供销社系统、农资门店主要肥料产品销售价格,掌握肥料库存备货等情况,对本辖区肥料供应质量整体水平进行研判。秋播期间各地要加大信息监测调度频次,确定专人负责肥料信息调度工作,实行周调周报,遇特殊情况时启动日调度,第一时间掌握了解市场动态,保障肥料供应。

  四、加强源头质量督查

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加强对辖区内肥料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,提高肥料企业产品质量水平。重点深入有机肥料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和技术指导,对生产领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,限期整改到位,引导企业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,提高肥料产品质量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省农业农村厅常态化开展有机肥料生产领域监督检查,重点查看获证企业有机肥料企业的生产原料、场地设备、生产工艺等方面,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。

  五、加强肥料知识宣传

 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、广播、网络、微信等现代媒体手段,通过制作发布宣传小视频、印发宣传资料、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,加强对农民购肥用肥的宣传培训,把肥料产品识假辨假知识宣讲到每一个农户家庭。同时加大案件警示力度,通过曝光一批假劣肥料产品,公布一批肥料处罚案件,正确引导农户举报、防范“肥料忽悠团”“问题肥料”下乡进村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

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

  2022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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